“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(财政部令第31号)确定采购项目属性。采购项目包括工程有一项达到依法招标的规模标准的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按行业相关规范确定项目属性;未达到依法招标的规模标准的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采用竞争性谈判、磋商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,建议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。”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赵贞如是说。
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七条“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、服务,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其实施条例”之规定,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,应该按工程采购,与工程不相关的货物,可以分包或者分项目采购。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项目,应当依据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以资金比例确定项目属性。
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柴增告诉记者,实际操作中,既包含工程又包含货物的混合采购项目,分标段采购比较常见,如果无法划分标段,则一般以工程为主,因为工程有资质要求,货物让工程方带中带采购,也就是工程方也报货物单价,一起采购,这样可以保证售后。